Friday, 15 May 2009

我不太懂也未必明白,這如何叫古蹟活化?



已經不記得從那時開始,尖沙咀廣東道的那一地段(星光行對面)開始進行大型裝修,
上年年尾開始見到有些建好的建築物,我沒留意新聞那裡打算變成什麼發展項目,
我初時看來,以為是好像澳門威尼斯人那種「人工歐洲化」的resort,
一直不了了之,直到兩星期前路經那地,那裡已經向外開放,
雖然很多商店都還沒營業,但遊客已經可以進入,不少龍友也到了那裡拍照。



查查資料,原來這裡是長實的其中一個項目,
一個將前水警總部,修建為「1881 Heritage」-「古蹟活化」的計劃。

其實,到底什麼叫「古蹟活化」?

前水警總部的樣子是怎樣的我已經忘記,到古物古蹟辦事處查看
原來前水警總部於1994年已被列為法定建築,對於修建後的現貌,
看來整齊光鮮了不少,只是我好不明白,在教育與歷史意義下,
將它變成高檔商場與酒店,是完全令這項古蹟變得unapproachable的,
而且,活化古蹟的重要性是除了重修舊有的建築,
還要鼓勵公眾重新的興趣、認識和參與,
但Cartier、Piaget、Van Cleef & Arpel跟 Tiffany & Co,
這些對於普羅大眾並不是「買棵菜」咁簡單的消費,
為什麼文物的教育要由「商場化消費」去trigger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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