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25 August 2010

默.

這陣子, 幾乎天天都追看atv的《法網群英》,
聽得最多,用得最多的詞是「責任」,
包括一個人要清楚自己的責任、
或者有責任知道自己對他人的影響等,
責任不等同理由、不同藉口,
是一種理智。

過去兩天發生的事,
是最壞卻最真實的反面教材,
我是這刻才知,
菲律賓原來是一個如此不理智的國家,
菲律賓其實應該是廢律賓,
責任一詞在任何一個出現在新聞當中的人物身上,
完全用不著。

如果那個時候那些人,在當時,在自己的崗位,
在自己擁有的權力中,盡了責任,
今天,悲劇就不會造成。

現在,交代當然要追付,
剩下的,
我們也就是上了一課,
好好趕緊積極生活,珍惜自己和身邊的人。

1 comment:

肥痺DIDI said...

是呀
珍惜身邊人.